2026年3月30日 星期一

2295真正稱職的國民法官在哪裏

 谷歌AI模式:「負責民事訴訟的法官,工作核心就是三件事:帶領訴訟進度(訴訟指揮)、調解(和解)以及寫判決。這三件事都非常依賴「精確的溝通」,但這也是最難的地方。法官就算再怎麼認真、想講得再清楚,有時對方還是聽不太懂。以帶領訴訟來說,法官得讓大家知道:現在法律上的重點在哪?大家的立場是什麼?為了證明這些事,法官希望當事人接下來該怎麼做。可是,如果法官的經驗不足、能力不夠,或是辦案態度有問題,當事人(特別是代理律師)就會一頭霧水,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當然,律師本身的理解能力也很重要,如果程度不夠,溝通一樣會斷線。至於調解,重點在於法官對證據的看法,以及他心裡大概怎麼想(心證)。要如何把這些感覺準確地傳達給對方,而對方又能聽得明白,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五五頁一五六頁

 就在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裏。如果職業法官在溝通和管理上像瀨木老師說的如此困難的話,那麼這些由公務員和社會鄉紳地方賢達組成的調解委員,比起職業法官,顯然的更為稱職。不過這只是我個人僅僅經歷一次的粗糙印象。

 二〇二五年六月,賴老闆帶我去旁聽位於彰化縣埔心鄉的車禍事故調解。賴老闆自己是大村鄉的調解委員,不過到埔心鄉是要為自己禮儀事業上長期合作的誦經師父調解,也就是對造人的那一方。

 開始旁聽過沒多久,我發現這並非第一回合的調解,之前不知道已經歷經多少回合了。不過坐在中間的那位我猜是主任委員仍舊很有耐心的把之前說過的話向聲請人再說明清楚。例如聲請人要求的賠償必須備好什麼文件證明以及如何辦理等等的訊息,如果不清楚如何辦理,調解委員會有誰出面協助,如醫療費、復健費、失能無法工作的損失、照護費、精神損失費等等,直接指揮調解。另一方面也說明對造人,也就是開車撞到聲請人的人,也有誠意要全數賠償,只是也要考慮其能力斟酌。

 主任委員講完後,兩邊其他共六位調解委員開始你一句我一句的雙簧相聲終至形成強大力量的輿論,連我這個事不關己旁聽的都感受到極大的壓力,調解委員簡直就像法官一樣直接宣判結果了嘛。這個壓力是同時給聲請人和對造人雙方的,意思就是這次就要達成和解結案沒有下次,我們委員已經幫你們決定好最佳和解條件,聲請人不要再得寸進尺,對造人不要再無賴等等。一時之間,調解雙方還不知道如何開口要說什麼,好不容易聲請人才吱吱嗚嗚扯到心情感覺差等等對造人完全無慰問之意的態度令人不爽的題外話。

 於是主任委員宣布休息,調解委員兵分兩路到聲請人和對造人周圍勸說討論。我感覺的對,結論早就下好了,而對造人也早已準備好現金準備當眾現場賠償,委員會也早已備好紅包袋。

 休息結束後,主任委員問申請人還有什麼要求,聲請人希望精神賠償金額加多。主任委員表示多少金額的現金現在馬上就可以領到,與要求的不足部分,有保險可以運用,準備好什麼證件我們幫你處理。於是雙方達成和解,書記也立刻將結論印出雙方簽名同意。

 我不禁佩服這些調解委員的能力,當然他們也一定向聲請人分析過到法院刑事民事訴訟的曠日費時與損失(可能搞得最後精神疲憊又沒得到滿意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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