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0日 星期五

2271忠於研發忠於作品之隨手又例

 在智公司從事無線網路通訊產品開發沒多久後,我發現米規FCC雖然允許把訊號打很強,然而受限於訊號干擾緊鄰的頻道,因此實際上是無法達到法規允許上限的強度。

 如果我能把干擾緊鄰頻道的雜訊去除掉,不就能把訊號增強到法規允許的上限了嗎,這不就成了世界第一的無線性能了嗎。雖然我覺得應該是不會有這種瘋狂的需求,不過我還是想到了一個達到世界第一目標的方法。

 開發一個能把干擾緊鄰頻道的雜訊去除掉的元件,我預估這個元件不便宜,就算有客戶想要突破,要求法規允許上限的性能,然而成本可能讓客戶打退堂鼓。不過我沒在管那麼多啦,世界第一機會難得,何況我已經知道要怎麼做了。

 我知道開發這個元件要用什麼樣的技術,有一家平日常有聯絡的日本元件廠商有這個技術。於是我把這個構想告知業務,想當然爾該公司對這種無市場需求無利可圖的構想反應不積極,直到又過了半年後。

 半年後我還真遇到了想要突破的客戶,要求訊號強度達到米規允許的上限。我回答客戶,每個產品需要裝上兩個元件,增加約十塊美金的成本。沒想到客戶就像瘋子一樣,毫不遲疑的說買單,法規上限是我們要的。

 於是我找日本元件廠商,告知有客戶買單,可以開始開發這個元件。業務找到負責開發的工程師從日本飛來台灣和我面對面討論,我把自己寫程式電腦模擬的元件特性與元件規格需求告訴日本工程師,他們看了以後問說這是什麼軟體做的,我回答我自己寫的程式,他們就繼續討論正事不再追問了(表示非常尊重智慧財產,而且有骨氣和信心自己也寫的出來)。

 產品出貨後過了不知多久,有一天採購從新竹打電話給我們台北的助理說,日本元件廠商的業務告訴她說有其他家台灣的網通產品公司指定要買這個元件,由於這個元件是吳泰和設計的,所以只賣智公司,不賣給其他家公司。這個消息助理在辦公室大聲宣佈出來,哈哈哈我又神氣了一下下。

 我猜呢,客戶想要找第二家供應商,然後第二家供應商大概回答做不到,於是客戶把我的設計圖告訴第二家供應商,說只要裝上哪個元件就可以解決問題,於是第二家供應商就聯絡該日本元件廠商指定要那個在產品型錄中沒有列出的元件。哈哈哈,當初我沒有告訴客戶,那個很貴的元件是我的設計規格加上日本廠商的開發能力和生產技術的客制元件,客戶大概以為是垂手可得的標準品型錄元件,沒想到是我設計的。

 後來我非常誠懇的告訴日本元件廠商,賣給別人也很好啊,增加貴公司的業績嘛,何況當初開發的時候我們也沒有簽約甚至也沒有口頭約定說智公司獨家專用壟斷(我第一次見識到日本人有點矛盾感的商業義氣)。如果智公司不爭氣,靠別家公司把我設計的元件發揚光大遍滿全球,也能讓我得意揚揚,我真心由衷私心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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