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三在台中讓陳員外請吃飯,聊到我沒有騎機車。其實不是不會騎,是技術不好。機車笨重,難以輕鬆操作,尤其是手排擋、腳排擋的機車,我沒有花時間去練習,雖然會騎,若不純熟流暢,我也不敢上路。
為何不花時間練習,就自小以來對機車的排斥感啊。很多高中生覺得能騎機車奔馳很神氣、帥又酷吸引女性,我是沒這種衝動啦,把時間放在別的地方。
服兵役是在澎湖,既然每日正常上下班,那就利用晚上時間,出營去學開車,沒多久就取得汽車駕照,當然是手排擋。退伍前一個禮拜,隊長放我們幾個同期的待退人出營去玩。於是一天澎湖環島,一天南澎湖群島,北澎湖群島就來不及排進去啦。都是騎機車,當時稱為小綿羊的五十毫升自排摩托車。
學會開車後,當然不會想再騎機車。還好我不會騎機車,不然以我當時的交友範圍,一定跑去買重機,再持續升級。後果可能是存不到錢,別說十二年前退休,現在還得寒酸吃飯,在公司爆肝加班,低聲下氣毫無尊嚴的保住老人飯碗。好險好險,護身符保佑。
舊廢文的年度回顧,讓我想起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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