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除夕年夜飯,隔天大年初一早上則跟媽媽一起外出散步。住板橋中和土城交界三不管地帶的鄉下小孩進臺北城歡喜一下。龍山寺、西門町、中山堂、新公園(現二二八公園)、重慶南路書店街是最常去的地方。小時候這個地方叫城中區,現在位於此區域的銀行都還叫城中分行或城內分行。
中午媽媽想帶我去吃百貨公司美食街或港式茶餐廳的時候,我都回答回家吃媽媽煮的。小時候我的本能潛意識就知道要跟媽媽一起節儉存錢,不會吵著要吃這個要買那個。媽媽煮的年夜飯,紅白蘿蔔大概可以吃三天、滷蛋滷肉可以吃一個禮拜,魚大概一天,發糕兩天,年糕則可以一直吃到元宵節甚至到正月底。
我記得小時候過年就四天,除夕到初三,初四就開始上班,好像也沒什麼在補假、調休連假到九天的。其實這種感覺還不錯。
圖為每年夏天社區中庭花圃開在同一個位置的花(應該沒有錯覺),突出到欄杆外,每次陪媽媽走路經過社區周圍走道時,媽媽都會突然手指著它,然後我就順勢拍照,說不定已經貼圖過好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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